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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被鉴定属于危险房屋应怎么处理呢?
作者:房安房屋鉴定
发表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196

   对于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应按《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的原则,在鉴定报告中明确处理类别,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发出鉴定报告及危房治理通知书。同时将鉴定报告电子版上传危房管理系统或将副本报送房屋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分局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若查勘时发现房屋构件及部位存在即时倒塌等危险险情,应通知房屋责任人马上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迁出、临时支顶等)排危处理。

   以上是房安房屋鉴定小编对经鉴定属于危房的处理方法,更多相关的房屋安全鉴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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